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德国典当行业发展(德国典当行业发展趋势)

2023-10-27 9651 0 评论 行业动态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典当行做什么的
  2. 如何评价古代和现代的典当业
  3. 金融业包括哪些行业

典当行典当行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关于典当、典当行及典当业的产生与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典当行为的出现:典当在我国最早见诸文字记载的是《后汉书》,书中描述,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甘陵相刘虞奉命攻打幽州,与部将公孙瓒发生矛盾。“虞所贲赏,典当胡夷,瓒数抄夺之”。刘虞原打算把受赏之财质押外族,却被公孙瓒劫掠。这是历史上将“典当”二字最早连用的一次,是把典当活动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加以记载的。它表明,典当在中国至迟兴起于东汉,中国是典当行为产生最早的国家之一,距今已有1800年的历史。

  

典当机构的产生:被称为典当行或当铺的典当机构在中国产生于南北朝时期。《南史·甄法崇传》中记载,宋江陵令甄法的崇孙甄彬(时届南宋),“尝以一束苎就州长沙寺质钱,后赎苎还,于苎中得五两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还寺库”。这里提到的寺库,指的就是寺院经营的专门当铺。另在《南齐书》中记载:“渊薨,澄以钱万一千,就招提寺赎太祖所赐渊白韶坐褥,坏作裘及缨,又赎渊介幌犀导及渊常所乘黄牛。”总之,佛寺兼营典当或专门的典当机构,在中国至迟起源于南朝,距今已有1500年的历史。

  

外国典当行的出现,一般认为是在欧洲中世纪前期。如10世纪~11世纪,流亡欧洲各地的许多犹太人便操此营生。据史料记载,西欧各地的犹太人都变成了典当业者,以物品质押为条件放款取息。

  

典当行业的形成:中国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指出,随着南朝佛寺典当经营活动的兴起和普及,一个专门从事以物质押借贷的行业即典当业逐渐形成。不过,南北朝时期的典当业还处于萌芽阶段,属于寺院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到唐代,中国典当业才真正跳出仅为佛寺独家经营的狭小圈子,成为整个社会十分走俏和蓬勃发展的古代金融业。在外国,典当行的形成同样是在中世纪。犹太人大办典当行,使典当业日益兴起,并使欧洲成为世界典当业的发祥地之一。

  

以上史实告诉我们,中国典当行至迟起源于南朝,最早的经营者是佛寺僧人,但当时并没有典当行或当铺的称谓,一般叫做寺库。至于外国典当行的建立,根据现有史料的记载,应当晚于中国,但至迟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前期。这是各国专家和学者最基本的共识和定论。

  

典当行,亦称当铺,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

  

因其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历史上均曾存在过,故不同民族的语言都用固定的词汇予以表达。典当行的英文名称是Pawnshop;法文是mont-de"piete;德文是Leihhaus;意大利文是monte depiete;日文是质屋。

  

尽管各国所使用的文字多有差异,但对典当行定义的阐述却是基本相同的。《美国百科全书》指出:典当行是"借款给以个人财产作质押者之机构"。并采取欧美国家流行的做法,将典当行界定为典当商,认为"典当商是从事以个人财产质押借贷生意的?"。另如美国《华盛顿州典当法》规定:"典当商指任何一个全部或者部分从事以个人财产质押担保、或者以押金或出卖个人财产作为担保、或者以买卖个人财产作为担保而放贷生意的人。"《印第安那州典当法》则规定;"典当商指任何从事以押金或个人财产质押、或者以出卖个人财产作为还款保证而提供贷款的个人、合伙、组织或者公司。"

  

英国对典当行的表述大同小异。《1872年典当商法》第6条规定:典当商指"开有一家店铺,以买卖货物或者动产、或者以货物或动产质押发放贷款的人。"这家店铺即典当行指"典当商的住所和仓库或者其他做生意的场所或进行交易的场所"。加拿大从英制,该国《1996年哥伦比亚省典当商法》第2条,照搬100多年前英国典当法律中关于典当行的定义,概念丝毫不差。

  

在法国,典当行属于政府授权的六类信贷机构之一,其官方名称为"市政信贷银行"。《1984年法国银行法》第18条规定:"经批准作为信贷机构的包括银行、互助或合作银行、储蓄节俭机构、市政信贷银行、财务公司和特殊金融机构。"这表明,法国的典当行是从事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典当行在德国和意大利则非属于政府金融机构,而是民间金融业的一员。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信用业法》规定:典当行是"根据动产出质提供贷款的典当业企业"。《意大利民法典》指出:典当行是"被授权经营典当业的机构"。而在澳大利亚,该国《1997年新南威尔士州典当商与旧货商法》也规定:"典当行是特色突出的典当业载体和二手货交易者。"

  

综合史料来看,中国典当业的历史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唐宋两朝至明代中期,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清末民初至新中国建立。每个阶段又各有其时代的鲜明特点。

  

典当自南北朝产生以后,曾一度局限于寺院经济。然而从唐朝起,典当行按东主的身份地位和资金来源划分,开始出现多种类型,即除了僧办以外,还有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典当行。其中民办即地主商人涉足,而官办又有官僚自营和政府投资两种,从而打破了寺院质库的单一典当模式和典当一统天下。

  

唐朝国力强盛,工商业发展加快,货币需求迅速扩大,这些都为民营典当业的倔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唐代民营典当行的特点之一是当本极低、当期极短,此类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经营。

  

与民营典当行资本短少的经营者相比,皇亲国戚、高官显宦就不大相同了。例如,曾横行唐天下数十年的太平公主,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则天之威,不但横征暴敛,"田园遍于近甸膏服";而且热衷经商之利,"市易造作器物,吴、蜀、岭南俱造,相属于路"、"货殖流于江剑。"以此富可敌国之雄厚资本,她又在家中开设质库,其规模、实力可以想见。这是官僚资本最早向金融业转移的典型例子。

  

唐朝政府也涉猎典当,即所谓公私质库并举,此风亦波及五代十国。

  

宋朝也有官办典当行。北宋时,政府所设质库称"抵当免所",后又改称抵当库、抵库。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还曾下诏,要求官办典当行多设集镇,因为这些地方"井邑翕集",属于"商贩要会处",客源充足,生意兴隆。

  

不过,宋朝典当行最突出的特点是典当物品的变化和僧办,典当行的复兴。

  

金代历史虽短,但其典当的发展却颇具特色。其一是广设官办典当行。据《金史》载,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63年),政府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置质典库,以流泉为名,各设使、副一员"。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又在"京府节度州添设流泉务,兄二十八所"。开设这些官办典当行即流泉务的目的,名义上是为减轻民营典当行收取高额利息给当户造成的危害,而实际上是想借此"以助官吏廪给之费",由国家来垄断对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典当融资的权益。其二是颁布典当法规。大定十三年,政府在开设流泉务的同时,还出台了一项有关官办典当行的法规:"凡典质物,使、副亲评价直,许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计之。经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赎,即听下架出卖。出帖子时,定实物人姓名,物之名色,金银等第分两,及所典年月日钱贯,下架年月之类。若亡失者,收赎日勒合于人,验元官本,并合该利息,依新价偿。仍委运司佐贰幕官识汉字者一员提控,若有违犯则究治,每月具数,申报上司。"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93年)曾以钞5000锭为资本设立公典,称"广惠库",放贷收息。这是《元史》中披露的元代官办典当行的若干史料之一。

  

元末明初,僧办典当行急剧减少,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民办典当行。自明中叶起,典当行无论是从数量、资本方面,还是从种类、业务方面来说,都有十分显著的发展变化,堪称我国典当业史上的分水岭。明中叶时,民办典当行中的商营典当行最为兴旺发达,构成这时期典当业的一个新的特点,

  

即商人纷纷投资经营典当行并且成为典当业的一支主要力量。

  

明代当商,还具有浓厚的地区专业色彩,其中最著名的是徽州当商。论分布范围,其触角遍及全国。《明神宗实录》载:"令徽商开当,遍于江北。"在江南,常州府"质库拥资孳息,大半徽商";又浙江平湖县,"新安富人,挟资权子母,盘踞其中,至数十家。"论资金后盾,其实力名列前茅。《明季北略》上说:在北京的徽商汪箕,"家资数百万,典铺数十处。"江苏江阴县的徽商程壁,广有资财,"开张典铺十八处。"小说《豆棚闲话》中的那个徽州典商汪彦家,不仅有数十万的资本,而且"大小伙计都有百十余人"。论经营方法,其灵活技高一筹。拿利率设定来说,《金陵琐事剩录》描述,南京"当铺总有五百家。福建铺本少,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铺本大,取利仅一分、二分、三分。……人情最不喜福建,亦无可奈何也"。可见,福建典当行坚持高利率,是难以与徽州典当行竞争的。

  

进入清代后,典当业开始形成民当、官当、皇当三足鼎立的局面。这是典当自产生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历朝所没有的现象。民当,即所谓地主商人出资开设、经营之民办典当行;官当和皇当则均属官办典当行,但二者又有很大区别。

  

3.清末明初至新中国建立的典当

  

近代以来,由于受到钱庄、票号、银行兴起和发展的影响,许多信誉卓著、财力强盛的典当行还开始从事兑换、发行信用货币等业务,这与接受存款一样,都是比当年一些官办典当行进行多种商业经营更便捷繁杂的金融活动。

  

典当行收当时,有时不付现钱或现银,而是付给当户本行发行的、可以随时兑换的同额钱票或银票充顶,一时期颇为流行。信用好的典当行,其钱、银票均可上市流通,因而成了信用货币。民国时期,山西省政府曾特准一些典当行享有发行之权。1930年晋钞跌价后,山西全省510家典当行有158家获准发行典当行兑换券,总发行额134.6247万元。当时规定一般以不超过典当行资本数额的3倍为限,然而其中忻县民生当,因后台老板是山西王阎锡山,故虽资本仅为1.5万元,却发行了高达27万元之多的兑换券。这是典当行依仗官势大搞金融投机活动的典型例子。

  

典当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这种作用可以从旧时典当行所具有的社会职能方面体现出来。

  

1.典当行是货币流通的重要渠道

  

马克思主义认为,货币在流通领域中不断地离开出发点,又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转手的运动,叫货币流通。货币流通的过程是货币不断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为商品流通服务的过程。货币。一经问世就成为流通手段,即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货币又成为支付手段,如农民使用货币缴纳地租,债务人使用货币支付利息等。人类早期货币借贷活动的频繁,导致货币的支付手段作用日益加强,而这种加强又促进了货币流通的发达。正是封建社会货币流通发展到一定高度,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惟一的、专营货币借贷的信用机构--典当行。

  

典当行出现以后,在原有的货币流通渠道之外,又形成了一个新的货币流通渠道,即以典当行为中心、完成货币投放和回笼的渠道。当年最早的典当行--寺院质库的运作,就深刻地反映了这种情形。

  

佛教自东汉初期传入我国以后,历代统治阶级对其推崇备至,经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广为传播,渐布全国。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皆笃信佛教,并对寺院施舍大量钱财。如南朝梁武帝,在位期间曾三次舍身同泰寺为奴,每次又由群臣公卿凑足一万万钱或两万万钱将其赎回。官僚富豪也竞相把他们的私蓄托僧尼保管,或由其代为放款取息。而寻常百姓则认为寺院神圣不可侵犯,丝毫不敢赖债或盗窃寺院财物。此外,政府还给予僧尼种种优待,如免役、免税等。这些都使寺院财产最为稳妥且迅速膨胀,堪称"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为其经营货币借贷创造了有利条件。

  

寺院质库利用手中握有的巨额资本,在社会上大规模放债取利。它一方面满足统治阶级上层如官僚地主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满足城乡下层人民如农民、小工商业者的需要。作为信用机构,质库把货币贷给不同类型的当户,使货币得以从质库流向社会;经过一定时期的周转,当户则将这些货币以债和利息的形式返还质库,从而使货币又从社会流向质库。正是这一过程,形成了封建社会前中期特有的货币流通渠道。据史料记载,中国5-10世纪时,寺院僧侣大都程度不同地利用质库从事放贷活动,其目的并不在于谋得生活必需品之购买费用,而在于发财致富。这无疑是使以典当行为中心的货币流通渠道得以畅通无阻的基本动力。如唐中期福田寺的常俨法师,"与常住铺店,并收质钱舍屋,计出镪过十万余资",便是明证。

  

2.典当行是商业募资的有效途径

  

典当行在本质上是具有商业性的金融组织。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必然要参与商品交换并为其服务,从而赚取利润,维持自身生存。

  

典当行的商业性首先表现为,它在产生初期主要担负着筹措资金的任务。自南北朝(420-589年)以来出现的质库,虽然是人类最早的信用中介,但颇受封建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故实际上还是尚未独立的、完全依附于寺院的一个经济部门,或者说,是寺院经济多种经营方式中的一种。

  

当时,佛教与商业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是因为,上层僧侣坐食空谈,奢侈腐化,过着"不拼而食、不织而衣"的寄生生活,平均每人一年的衣食费用"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而要满足僧尼如此庞大的开支,寺院除了勾结统治阶级、欺骗善男信女获取布施外,必须自筹资金,充盈无尽藏。出于这种目的,寺院的三大经济部门--地产、商业和高利贷便各显神通。然而,广占良田,带来的只是实物地租,这使经营商业成为寺院积累货币的主要手段。与此同时,初具规模的质库作为高利贷的一个分支,则起着为商业募资的作用。

  

早期的寺院庙宇,常常坐落在市场附近或城乡商业最繁华的街道上,因而大大便利了寺院经营的商铺、邸店、质库开展的经营活动。质库为南来北往的客商人等提供服务,通过放款收息,增加寺院的总体财富,从而为寺院经济更重要的部门--商业的兴旺发达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这也是后世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开端。

  

典当行的商业性还表现为,它在一定条件下直接从事市场活动。随着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典当行的财力日趋加强。特别是在其成为独立的金融机构之后,典当行便开始兼营商业或其他副业,从而于借贷生息之外,另辟一条增殖其自身资本的新途径。

  

进行粮食买卖就是典当行经商的典型例子。明末清初,手工业中资本主义因素的不断增长,极大地刺激了商业资本的活跃。一些"豪商大贾,挟其金钱,买贱卖贵,子母相救,岁人或数万金",甚至"富者或以数百万数十万计"。商业资本的嚣张,突出地表现为对重要生活资料如盐、粮的垄断。在这种垄断过程中,典当行也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乾隆初年,江浙、安徽一带的典当行与商人相互勾结,大搞粮食投机,类似宋朝"谷典"。即商人每到秋收粮贱时,便以较低的买入价收购大量谷米,然后转手以较高的卖出价当给典当行,取得质钱后再去买粮,好比批发商,通过"随收随当,辗转翻腾","资本无多,营运甚巨"。而典当行则得以先利用当金折扣赚取差价,再将收当的粮食囤积起来,待到青黄不接之际、商人未赎之时,高价抛售,有如零售商,只等"市价一腾勇,顿取数倍息"。对此,一些朝廷命官也感到不安。乾隆十二年(1747年),陕西道监察御史汤聘在《请禁囤当米谷疏》中指出:"近闻民间典当,竞有收当米谷一事,子息甚轻,招来甚众,囤积甚多。在典商不过多中射利,而奸商刁贩,遂侍有典铺通融,无不乘贱收买。"这段话,生动地描述了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彼此结合、共牟其利的景况。

  

3.典当行是国家财政的补充来源

  

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统治阶级穷奢极欲,加之各种战争比较频繁,致使国库空虚、入不敷出。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封建统治者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搜刮,或通过加重赋税来支撑局面。

  

朝廷搜刮的对象遍及各行各业,典当行自然也在劫难逃。唐朝中期以来,自安史之乱后,中央大权旁落,藩镇割据日盛,兵祸连年不断。建中三年(782年)四月,唐德宗因虑河南、河北"用兵月费度支钱一百余万",而府库不支数月,于是下沼,"大索京畿默商",并美其名曰为"借"。规定凡蓄积钱帛粟麦者,皆借四分之一。但由于受到商民抵制,政府虽动用严刑酷法,甚至逼死人命,造成"京师嚣然如被盗贼搜刮"的惨况,也仅得到八十万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达到筹措军费、充盈国库的目的,政府便把罪恶之手伸向典当行等信用机构,遂有"少尹韦祯又取僦柜、质库法拷索之,才及二百万"。可见,尽管典当行的钱是被抢走的,然而其资金储备却是很丰厚的,它和柜坊中专门代人保管贵重财物的僦柜,在暴力剥夺之下,已成为封建国家维持财政的一个重要来源。

  

典当行成为国家财源的另一个标志是交纳当税。封建国家的赋税剥削非常严酷。除了作为正税的夏税、秋粮之外,历朝历代还有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不仅有中央政府的公开加派,而且还有地方官吏的暗中加派。明朝末年,内廷宦官多达10万人,宫女9000人。其宗室的消费无限扩大,仅工部每年用于内廷的营建费便需银200万两。最小的开销,即宫女的胭脂费,每年用银也高达40万两。为权转颓势、新辟税源,天启年间(1621-1627年),政府曾拟向典当行征税。具体办法是,按照典当行资本数额税1/10,预计全国每年可收20万两。尽管此举尚未实施,明王朝就土崩瓦解了,但典当行纳税问题却已经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清朝入关执政后,国家迅即开征当铺税。据《大清会典》记载:"康熙三年题准,当铺每年纳银五两"。当时每年可征得11万多两,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财政不足。雍正六年(1728年)政府又规定,见民间开设典当,均须领取"当帖",即营业执照,并缴纳"帖捐",同时照例按年缴纳当税。清朝末年,当税改为预支缴纳。光绪十四年(1888年),因河工需政府令各省每家典当行缴银100两,作为预完20年之税;光绪二十年(1894年),复因海防等饷,每家典当行又须捐银200两。除此之外,当税税额亦开始陆续提高,且各地还有许多陈规陋习。

  

民国初期,北洋政府也在当税上打主意。1913-1925年,全国每年平均当税预算为70万元左右,其中山西、山东两省,年缴数额约达三、四万元。尽管当税收入不多,但它毕竟已是政府一项不愿放弃的税源。

  

4.典当行是调节经济的辅助部门

  

古代典当行是特殊形式的信用机构,故常受到统治阶级的倚重。封建国家有时还把它作为调节社会经济发展、推行某种经济政策的辅助部门加以利用。

  

对现代人来说,银行是极其重要的行业。不用说企业,就是普通人,在生活中也是离不开银行的。

  

具有存款、贷款、汇兑、储蓄及信用中介功能的现代银行诞生于欧洲,是随着资本主义一起出现的。银行拉丁文Banca的原意为长凳,代指早期意大利的货币货币兑换商。世界上最早的银行是1580年成立的威尼斯银行,随后西欧成为现代银行的发源地。工业革命之后,银行随着欧洲的殖民扩张遍布全世界,成为现代商业文化的典型象征。

  

就中国而言,“银行”在古代是指经营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的店铺,有时也叫“金银行”,属于“三十六行”之一。比如南宋时期的建康(今南京)城内,不仅有纱市、盐市、牛马市,也有花行、鸡行和银行,甚至还出现了“银行”一条街,类似现在的专业市场。

  

银行作为存贷款的商业金融机构,在中国古代一般叫做“票号”或“钱庄”,其服务对象以大客户和官府为主。对一般普通民众而言,可提供日常性的存款与贷款服务的银行其实是典当行。与银行的历史相比,典当行的历史要久远得多;在中国相当长的时期内,典当行一直扮演着“银行”的角色,或者可以说,典当行就是中国古人的银行。

  

典当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行业之一,甚至说,只要有了金钱,典当就出现了。特别是在中国,早在二三千年前,典当就已经存在。典当最早叫做“质”,东汉时代的《说文解字》中,对“质”的解释是“以物相赘”,对“赘”的解释是“以物质钱”。秦汉之前,中国以贝为货币,仅从字形上,就可见“质”和“赘”都与货币相关。

  

中国虽然有着丰富的历史传统,但关于古代平民的生活,特别是日常经济的记录却非常少。对今天的人们来说,要了解古人的生活历史,只能从一些片言碎语中寻觅推测。西汉刘歆的《西京杂记》中记载:“司马相如初与卓文君还成都,居贫愁懑,以所着鹔鹴裘就市人阳昌贳酒,与文君为饮。”《说文》中解释,“贳,贷也。”这段“典鹔鹴之裘”的故事已经成为千古佳话,阳昌无疑算是最早的典当业名人了。《后汉书·刘虞传》记载:“虞所贲赏典当胡夷。”这是“典当”二字最早见于史册。进入南北朝之后,关于典当业的记载非常详细和广泛,以至于有人认为典当由此起源。

  

有一点可以确定,即使中国很早就已经有了典当业,但到了南北朝时期,这一行业更加发达和繁荣,成为社会经济的一种主流产业。《南史·甄法崇传》中记载,甄彬“尝以一束苎就州长沙寺质钱,后赎苎还,于苎中得五两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还寺库”。《梁书·庾诜传》中记载:“邻人有被诬为盗者,被治劾,妄款,诜矜之,乃以书质钱二万,令门生诈为其亲,代之酬备。”所谓“寺库”,就是寺院经营的典当行。典当的物品从珍贵的赏赐、书籍,乃至一束麻。

  

在中国历史上,南北朝是一个罕见的宗教时代,从遗留至今的敦煌莫高窟、龙门石窟、云冈石窟等珍贵的佛教造像,可以想象佛教曾经的鼎盛。“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据说仅建康(今南京)一地,就有佛教寺院500余所。无论从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佛教寺院都达到空前绝后的程度。这些寺院除拥有无数田产和大量农奴,再加上皇家的赏赐和社会各界的捐赠,一时之间成为财富最为聚集的地方。所以有“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之说。

  

寺院本身作为宗教机构,慈善为本,这些财富之所以能聚集,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寺院有扶危救困的责任。寺院设立“质库”,就是发放贷款,以救济民众。事实上,欧洲的典当业也是由教会发起的,如果再向前追溯,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伦寺庙、公元前675年的罗马埃西利亚寺院、公元前500年的希腊寺庙,也都有经营保管金银、收付利息、发放贷款的机构。

  

进入盛唐之后,工商业得到长足发展,寺院经营的典当业更加繁荣。《两唐新纪》记载:“贞观之后,钱帛金绣,积聚不可胜计。常使各僧监藏,供天下伽蓝修理。燕、凉、蜀、赵,咸来取给。每日所出,亦不胜数。或有举便,亦不作文约,但往至期还送而已。”唐中后期的灭佛运动严重打击了寺院经济,典当行摆脱了寺院的垄断,逐渐社会化,由此成为中国古代社会最为核心的金融行业。在当时200多个商业行业中,最大的行业就是典当业,甚至连政府也涉足其中,以公款(“官本”)开办典当行。

  

唐代的典当也也称“僦柜”,《资治通鉴》的解释是,“民间以物质钱,异时赎出,于母钱外复还子钱。”由于经营典当行的富商不仅资金雄厚,而且拥有可靠的信用,因此除典当业务外,一般还接受存款,贷款,以及储存保管业务。从服务功能来说,基本与现代银行类似。现代银行一般以存贷款为主,而古代典当行则以抵押贷款为主;相对而言,典当行的服务对象更加偏重于普通家庭。用现代话语来说,典当行的主营业务就是小额抵押贷款。一般农民的抵押物以农产品为主,城市居民的抵押物以金银饰物和衣服等家用品为主。

  

典当行与银行的共同之处是都以存贷款利息差来营利。贞观年间,时任宰相的房玄龄奉命撰写的《唐律疏义》规定,“凡质举之例,收予不得逾五分,出息过其倍;若回利充本(复利),官不理。”即规定存款利息为5%,贷款利息为10%,不许利上滚利。开元二十年,唐玄宗下诏:“今后天下放债收息,私人只许四分,官本五分。”

  

安史之乱后,国库空虚,政府不得不向民间借贷。“德宗建中三年,又括僦柜钱”。从唐朝开始,典当业的发展已经介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杜甫写诗“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白居易写诗“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典当行里上演着多少人间悲喜剧。

  

宋朝达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巅峰状态,无论是政治、科技还是经济、文化,都是空前绝后的。作为金融业的最大创新,这一时期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时间是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宋代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因此典当行业也比唐代更加兴盛,数量更多。在《清明上河图》中,就画有一处挂着当铺招牌的典当行。南宋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的促进力度,高宗下诏:凡开设典当者得授以朝奉郎官衔,跻身仕版,并免除捐税徭役。“朝奉”从此便成为人们对典当从业者的尊称。典当业的地位是如此重要。以至于连衣服也不同于普通商人。《东京梦华录》记载:“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

  

明清时代,随着徽商、陕商、晋商等商帮的兴起,典当业成为最热门的行业,遍布通都大邑。特别是徽商和晋商,有“无当不徽”和“无西不成当”之说。《明实录》记载:“今徽商开当,遍于江北,赀数千金,课无十两,见在河南省计汪克等二百十三家。”就典当业总体而言,南方以徽商为主,北方以晋商为主。

  

有清一代,无论是大小城市,还是边远乡镇,到处都设有当铺。盐业和典当业是公认的暴利行业,典当业也成为国家利税的主要来源之一。清顺治九年(1652年),规定典当每户纳税银5两;康熙三年(1664年),典当业全行业年入税银达11万余两;以此推算,全国典当铺多达2万余户。乾隆年间,典当业发展更加迅猛,北京城内外的大小典当行已经发展到300余户。

  

清政府虽然明令不许官员经商,但实际上,官吏本性无不善于聚敛,这些巨额资金必然要寻找投资渠道,因此怎能放过典当这个摇钱树。无论是朝中权贵,乃至宫内宦官,自己隐身幕后,找人出面开设当铺。实际上,皇帝本人也在这么做,内务府就将公帑贷放给典当铺生利。上行下效,政府许多部门纷纷加入其中,甚至连刑部监狱也不甘落后,典当业沦为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重灾区。

  

“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在乾隆时代,身为大学士的和珅富可敌国;乾隆一死,和珅便成为最大的贪官。他被参奏大罪之一就是“通蓟地方当铺、钱铺资十余万,与民争利”。和珅开办的典当行总共有75处,资本金高达白银3000万两。

  

北京作为帝国的政治中心,冠盖云集,商旅辐辏,官吏朝觐,再加上科考会试,成为典当业的汇聚之地。在当时情况下,出门在外的人一旦遇到麻烦,盘缠告罄,就立刻陷入困境。无论是寄存还是贷款,都离不开典当行,所以北京的典当业一直保持着繁荣。

  

“洪杨之乱”后,曾国藩为了恢复战后经济,以公款招商开设典当行;章程中规定,存息不得超过一分,当息由二分五厘、二分二厘,逐步减少为二分。湖广总督张之洞也以低息扶持典当业的恢复,经清政府批准,当息定为二分,这成为后来的普遍标准。事实上,典当行业的一般投资盈利都在三三分之间,并不比其他行业高多少。典当业之所以兴盛,或与普遍的贫穷有关,因其做的是穷人的生意,难免落下“剥削”的恶名。

  

就中国历史而言,在钱庄和银行未出现前,典当业一直扮演着城乡平民融通资金的民间准金融机构。从某种意义上,典当行的历史也是一部中国人的经济史和生活史。对一个古代的中国人来说,为了维持农业、手工业的再生产和解决生活急需,典当行是以抵押物品形式贷得资金的唯一去处。对贫穷时代的人们来说,典当行的意义远非今天的银行可比,因为那时人们的财富基本没有多少富余的,身无余钱,家无余粮者,比比皆是。因此典当行有“穷人的后门”这句俗语。这里所说的“穷人”绝不是指现代的相对贫穷,而是指温饱和基本生存都极其苦难的绝对贫穷。上世纪30年代,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李树青)曾对典当行的客户群体进行过一次社会调查,结果显示贫穷者和赤贫者占82.8%,当金在1元以下的占48.5%,以衣服入当的占56.9%。对这些穷人来说,家徒四壁,身无长物,只能用旧衣服当来救命钱,其实也就勉强维持几日的生活罢了。

  

虽然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包括接受储蓄存款和其他财务信托业务,但在工业化时代——或者说丰裕时代——到来之前,这些业务与抵押贷款相比,是难以成为主流的。一个穷人占多数的社会与一个富人占多数的社会是完全不一样的。说白了,中国古老的典当行其实就是穷人的银行。事实上,对今天的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去银行存款也只是近30年的事情。传统典当行以富人的大额存款和穷人的小额贷款为主,现代银行则以穷人的小额存款和富人的大额贷款为主;或者说,前者是把富人的钱借给穷人,后者是把穷人的钱借给富人。。典当业侧重救助穷人的生活,银行业偏重支持工商业发展。说到底,典当业和银行业是金融业在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的两种不同业态,从本质上完全是同构的。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清廷户部以典当为厚利行业而收税反轻,从当年起,每家典当行的年纳税额从5两增至50两。这一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这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家现代银行。在此之前,英国人在上海创办的汇丰银行已经走过了30年历程。在一份1873年4月5日的《伦敦新闻画报》上,有这样一篇关于中国典当行的报道:

  

本报特派画家从上海警察总监彭富尔德先生处得到了上海当铺行业的统计数字。在上海英租界里有29家这样的当铺,平均每月共付出75000银元的借款,每月的利息从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九不等,但是大多数当铺的月息只有百分之二左右。南京路上的一家当铺里有6位合伙人,每月平均付出9000银元的借款,其月息要比百分之二要稍高些。在较为贫穷区域的许多小当铺还同时做些别的生意。至于这些偷来的财物,倘若值钱的话,一般都在大的当铺里。中国的当铺老板既不能询问抵押者他们的财物来自何处,也不能问它们属于谁。假如抵押者不能在六个月或八个月之内(每个当铺的抵押期限是印在当票上的)赎回抵押物品的话,它们就属于当铺老板了。后者会把那些没被赎回的物品卖给旧货店的老板,当铺不会自己零售这些物品。出售这些物品的收入全归当铺老板。

  

中国历史向来都是宏大叙事的,但在其不经意的细节间,有时仍能看见中国古老的典当业,甚至可以说这些细节曾经改变了历史。1900年,清兵恩海开枪打死德国公使克林德;事后,恩海拿走克林德的手表,抵押给当铺。不久,外国侦探从当铺找到手表。“克林德事件”成为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借口。1931年,东北军捕杀日本间谍大尉中村震太郎后,又把中村的手表押给当铺,日本人很快就从当铺找到手表。“中村事件”成为“九一八事变”的导火索。

  

主要包括三大类:银行类,投资类,保险类.具体则很多:银行、证券、保险、财务公司、租赁等

  

直接融资是不经过中介的融资方式,资金使用人与资金拥有人直接发生融资关系(借贷关系),间接融资则通过中介机构。银行业为间接融资,证券业主要为直接融资,保险业也为间接融资

  

卖买基金则是间接融资,因为投资人购买基金后,由基金运作者进行融资于资金使用人。

  

金融行业应该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具体行业:

  

1、银行业(包括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

  

8、典当行业也算特殊的金融行业之一

  

金融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金融无处不在并已形成一个庞大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内容非常广,如货币、证券、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衍生证券、投资理财、各种基金(私募、公募)、国际收支、财政管理、贸易金融、地产金融、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租赁业和典当业。

  

1,金融业经过长时间的历史演变,从古代社会比较单一的形式,逐步发展成多种门类的金融机构体系。在现代金融业中,各类银行占有主导地位。商业银行是现代银行最早和最典型的形式,城市银行、存款银行、实业银行、抵押银行、信托银行、储蓄银行等,虽都经营金融业务,但业务性质常有较大差异,而且,金融当局往往对它们的业务范围有所限制。现代商业银行一般都综合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大商业银行除在本国设有大量分支机构外,往往在国外也设有分支机构,从而成为世界性的跨国银行。现代大商业银行通常是大垄断财团的金融中心。持股公司已成为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业的重要组织形式。

  

与商业银行性质有所不同的是专业银行。专业银行一般由国家(***)出资或监督经营。其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大都侧重于某一个或几个行业,并以重点支援某些行业的发展为经营宗旨。

  

2,中央银行的建立是金融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现代金融业中,中央银行处于主导地位。它是货币发行银行、***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调节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一般也是金融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机关。

  

3,除银行外,现代金融业中还包括各种互助合作性金融组织(如合作银行、互助银行、信用合作社或信用组合等)、财务公司(或称商人银行)、贴现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咨询公司、专门的储蓄汇兑机构(储金局、邮政储汇局等)、典当业、金银业、金融交易所(证券交易所、黄金交易所、外汇调剂市场等)和资信评估公司等等。现代金融业的经营手段已十分现代化,电子计算机和自动化服务已相当普及。

  

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资料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

  

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金融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

  

高风险性是指金融业是钜额资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其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

  

效益依赖性是指金融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益,受政策影响很大。

  

所谓金融,简单的讲就是资金的融通,就是研究钱与钱之间的关系,严格定义见下: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络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租赁业和典当业。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资料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风险性是指金融业是钜额资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其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效益依赖性是指金融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益,受政策影响很大。高负债经营性是相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其自有资金比率较低。

  

金融范围,指属于金融行业的企业都有哪些机构服务型别。

  

首先,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档案进行证明。

  

其次,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型别: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投资创办、按照***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6、中国的分类。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释出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巨集观层面统一了中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确了中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

  

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

  

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纪公司。

  

五、证券业金融机构:1、证券公司;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期货公司;4、投资咨询公司。

  

六、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产保险公司;2、人身保险公司;3、再保险公司;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保险经纪公司;6、保险代理公司;7、保险公估公司;8、企业年金。

  

七、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1、交易所;2、登记结算类机构。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兴金融企业:1、小额贷款公司;2、第三方理财公司;3、综合理财服务公司。...

  

金融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

  

金融业定义: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

  

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资料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

  

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

  

高风险性是指金融业是钜额资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其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

  

效益依赖性是指金融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益,受政策影响很大。

  

高负债经营性是相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其自有资金比率较低。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金融业的独特地位和固有特点,使得各国***都非常重视本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对此有一个认识和发展过程。过去我国金融业发展既缓慢又不规范,经过十几年改革,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

  

金融业起源于公元前2000年巴比伦寺庙和公元前 6世纪希腊寺庙的货币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业务。公元前5~前3世纪在雅典和罗马先后出现了银钱商和类似银行的商业机构。在欧洲,从货币兑换业和金匠业中发展出现代银行。最早出现的银行是义大利威尼斯的银行(1580)。1694年英国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银行——英格兰银行,这为现代金融业的发展确立了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此后,各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业迅速发展,并对加速资本的积聚和生产的集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信用活动为中心的银行垄断与工业垄断资本相互渗透,形成金融资本,控制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命脉。中国金融业的起点可追溯到公元前 256年以前周代出现的办理赊贷业务的机构,《周礼》称之为“泉府”。南齐时(479~502)出现了以收取实物作抵押进行放款的机构“质库”,即后来的当铺,当时由寺院经营,至唐代改由贵族垄断,宋代时出现了民营质库。明朝末期钱庄(北方称银号)曾是金融业的主体,后来又陆续出现了票号、官银珐号等其他金融机构。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现代银行在中国出现较晚。鸦片战争以后,外国银行开始进入中国,最早的是英国丽如银行(1845)。随后又相继设立了英国的麦加利银行(即渣打银行)和汇丰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等。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银行是 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中国的银行业开始有较快的发展,银行逐步成为金融业的主体,钱庄、票号等相应退居次要地位,并逐步衰落。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基本上是与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互为推进的。这表明了金融业与工商业之间的紧密联络,及其对国民经济的重要影响。现代金融业金融业经过长时间的历史演变,从古代社会比较单一的形......

  

一、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进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做金融官员,对于金融研究生而言应是首选。首先,中国金融学是立足于巨集观经济学,基于金融市场巨集观调控,专业应用较易入手,政策把握比较到位;其次,在行业管理部门做上三五年再入行到实践机构至少能给个中层以上的职位。其局限在于:要进入这几个行业主管部门难度较大,可能还需要背景依托,本科生想进较难,除非本人确实非常优秀。

  

二、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首先进入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是毕业生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具备一定的银行业从业经验、专业背景,再到股份制商行或外资银行驻华机构的可能性会增大。很多同学起初就是投身于国有四大行中,在城市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发展起来之后,纷纷跳槽,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行的中坚力量,很多成为中层管理人员,少数成为高层领导。城市商行、股份制商行的灵活务实、不论资排辈的干部任用方式,使得四大行成为其专业人才的“黄埔军校”,至今这种情况仍在延续。另外,虽然国有四大行有一些遗留的官僚积习,但其稳定的收入,较轻的压力,较高的福利水平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尤其对于女同学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建议对四大国有商行感兴趣的朋友把专业方向集中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国际金融、货币政策等方向上。

  

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如开发行、农发行亦是较佳选择,但其工作性质类似公务员,金融业务并不突出,是靠政策吃饭的地方,对于个人职业生涯的益处相对于行业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来说还是较弱的,若想在金融领域成一时气候最好不要选择这样的单位。不过目前这类单位的工资水平待遇等比商业银行好,而这也成为吸引毕业生眼球的亮点所在。

  

四、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风险性很大的金融公司。

  

证券、信托、基金这三家均是靠风险管理吃饭的,存在行业系统风险因素,但一旺俱旺,赚钱相对较易,短期回报较高(风险亦大),且按真正的企业管理机制执行,如果想在专业方面有所发展,有所建树,在这一行业做是极佳选择,很多基金经理、投资银行经理人员都年薪过百万。难点是学历要求在逐步提高,最低要求硕士学历,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其个人投资管理、金融运营能力要求更高,如果对这些行业有兴趣,可以选择证券投资、金融市场、金融工程专业方向,如果是学财务管理、法律硕士专业(本科是金融经济)的,这也是不错的选择。最近信托业重新崛起,对于金融专业以及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又添一新的选择,而其大投行的操作方略,又使其在人员使用上奉行精英路线,在投行业有一句话是“公司百分之八十的利润是不到百分之五的员工所创造的”。上述三家当下用人思路是积极挖角,在金融行业内人员流动性最强的当属这三家。有志于风险管理、终日奔波、常年胃痛、居无定所的精英人才不妨选择这个行业。当然,不能否认,这个行业给你的回报与投入相比还是成正比的。建议男同学选择此行业,应该更有发展。

  

五、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类似于政策性银行,目前其设立之初的目的和作用在逐渐消退。金融租赁、担保这个行业发展迅速,可以考虑进入,当然,如果有在银行、证券的从业经历,进入到这个行业中应该更有作为。

  

六、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保险公司可以参照对商业银行的分析,做上数年,有保险营销、风险管理经验之后,在国内股份制保险机构迅速成长、......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可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此两种资金融通方式的区别在于有否金融机构介入,没有则为直接金融,有则为间接金融。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银行线上。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以个人为服务物件,以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负债、结算业务为主。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装置租赁;租期内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典当行: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