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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的认证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而发展起来的。首先从电工产品和电子元器件产品认证开始,逐渐扩大到其它的产品和领域。当前认证工作已经涵盖了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食品企业卫生注册以及实验室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等多个认证与认可领域。
2、随着认证认可工作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认证认可发展和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促进认证认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履行我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于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实行统一的管理,建立起统一的、权威性的认证认可工作体制。
3、 2001年8月,国务院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认监委),授权其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4、国家认监委的主要职能包括:研究起草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拟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登记的评审和注册,对于认证市场及认可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与协调认证认可方面的国际事务及管理认证收费等。
5、国家认监委成立3年来,在国务院领导的关怀下,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认证认可工作:
6、初步完成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法律体系、管理体系、制度体系的建立工作。建立起了以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认证认可工作新体系;
7、成功组织实施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制度)。按照我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和“四个统一”的原则,从2001年12月起,对19大类132种涉及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实施了内外一致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截至目前,共颁发CCC证书13万余张,认证产品的市场覆盖率超过95%。国家认监委目前正组织各地质检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对CCC认证产品中的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检查;
8、在积极拓展认证工作新领域方面取得了新进展。3年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农产品、食品、花卉、饲料、玩具、体育服务等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进程;
9、加强了认可监管。国家认监委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记与监督管理办法》,并根据该《办法》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的设立实行了审批和登记制度。同时大力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对国内外认证机构认证有效性的调查,对违法违规机构进行了查处。此外,还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制度,并开展了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实验室资源调查,建立了中国实验室资源数据库;
10、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认监委按照国际惯例,对进口食品的国外生产厂家实施了进口注册制度,接待了欧美等国家的食品加工企业卫生注册检查组对我国近500家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检查,同时在水产品、出口罐头等6类出口食品加工企业中推广了食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为保证我国农产品和食品的稳定出口做出了努力;
11、加强了认证认可科技和标准工作。为了推动认证认可国际标准的转化和实施,成立了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了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和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开展了认证认可信息化建设;
12、有效开展了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了我国认证认可的国际影响力。国家认监委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认证认可机构签署了30个双边或合作备忘录。参加了17个国际和区域组织的国际活动,在多个国际组织决策层中担任重要职务。此外,还承办了IEC第六十六届大会等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
13、通过开展以上工作,3年来,国家认监委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认证认可工作体制做出了重要贡献。
14、认证认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公众利益、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推行认证认可制度,是应对加入WTO挑战,实行“走出去”战略,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国际接轨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5、《认证认可条例》的颁布,是认证认可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认证认可的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同时,为认证认可事业进一步的发展和开拓创新提供了良好契机,标志着认证认可事业踏上了新的发展平台。
16、回顾我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认证认可条例》的出台,必将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17、《人民日报》(2004年08月24日第十四版)
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经历着从单一业务逐步发展到多元化业务阶段。由于我国第三方认证市场的竞争并不激烈,而且客户群体相对固定,因此这些国际认证机构都处于市场规模发展的上升阶段,但业务重点不同。TUV莱茵在1989年进入中国市场,已分别在上海、北京、大连等地设立了7个分公司或办事处,南德TUV在1993年进入中国,北德TUV于1999年进入中国。经过在2007年的并购与市场重组,在中国有业务的主要是TUV莱茵和TUV南德,并且在医疗器械认证和汽车认证的优势明显。英国INTERTEK(天祥认证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之一,于1989年在深圳成立的合资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第一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检测机构,主要做纺织品检测。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INTERTEK陆续在我国上海、广州、杭州、大连等40多个城市设立了30多个实验室和70多家分支机构,总人数达5000人。由5个主要的事业部组成:商用电子电气、消费品服务、政府服务、风险管理、石油化工及农产品服务。美国U L安全检测实验室,与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共同建设合资认证公司-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 2003年1月正式开业。在苏州、北京设立独立实验室。我国已成为U L公司在美国本土之外最大的海外市场,经U L授权的工厂已经超过7100家,占全世界U L授权工厂的11.5%,且每年以20%的速度不断增长。实验室可对视听产品、照明、家电、信息技术设备、马达、电动工具等产品提供安全测试。
瑞士SGS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已陆续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地注册了33个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消费品、汽车、矿产、石油、农业、政府及公共机构服务部服务。法国BVQI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始于1996年,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14个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及联络处,主要以体系认证为主。2007年1月15日,北美地区最著名的产品认证机构CSA宣布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式推出对卫浴产品的测试和认证服务。2007年6月,荷兰KEMA在中国温州的CB试验室成为可以测试CB体系项目的正式试验室。KEMA据此成为第一个在中国工业电器元件测试领域的独立外资测试试验室。另外,德国VDE、日本JQA、南非SABS等国际知名认证机构也加快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一)环境问题推动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如今环境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欧盟、美国、日本等纷纷制定出保护环境的法令法规,而且法规执行更加严格,涉及范围扩大。例如,2006年7月ROHS&WEEE指令已经在欧洲实施,这是“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危害物品使用的指令”,目的是禁止在电子产品中使用危害环境的材料。指令中详细说明严禁使用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PBDE、PBB。WEEE是“有关废弃电子电器设备的指令”,将确保产品在使用完毕后能得到妥善的处理,使供应商承担生产的电子产品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经济责任。这无疑给我国的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凡是2006年7月之后进入欧洲市场的电子产品都需要遵循ROHS&WEEE要求。在中国的浙江和广东两省,电子产品出口企业密集,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占据大多数,出口欧盟成员国的产品迫切需要符合指令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在我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推出了有关ROHS的检测,为我国电子产品制造企业提供专业测试与相关测试报告服务,以帮助我国产品顺利进入欧洲市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国出口企业产品的检测结果直接影响到国外购买者的决策,环境因素会为产品与购买者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感情纽带,其中权威第三方认证无疑给购买者增加了信心。
(二)我国国际贸易增长也推动了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大量企业不仅仅满足于国内市场的竞争,更希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能占有一席之地。特别是中国入世后,国外的关税壁垒被逐步打破,这使中国产品出口获得更多商机。无论是在中国大陆,香港还是台湾地区,出口贸易都在增加,而出口贸易的繁荣带来大量认证需求和商机。但与此同时,以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认证等为表现的“技术壁垒”表现得更为突出,成为中国产品出口最隐蔽、最难对付的障碍。以玩具行业为例,我国的玩具年出口量达220亿多件,占据欧美市场70%的市场份额。而义乌市是全国小商品集散中心,在我国对外出口的玩具产品中义乌玩具占了相当大的份额。据义乌玩具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义乌市场的玩具年销售额超过40个亿,出口比例约占70%,其中出口欧美国家占25%以上。在义乌市场3000多玩具经营主体中,本地生产企业为300余家,年产值10多个亿。因此而产生的巨大检测认证市场空间吸引着国际权威认证机构,法国BVQI已经进入义乌,为义乌当地外贸出口企业和单位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已有4家企业通过了产品检测和现场考核。据悉,英国INTERTEK、瑞士SGS也将准备进入义乌认证市场,为本地企业提供便捷的检测认证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质量自控体系,提供质量许可、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咨询和产品安全标准培训、积极对企业进行抽样检测和现场考核。
在日新月异的国际市场中,企业必须顺应全球贸易、采购、销售方式的不断变化,应对新兴市场带来的影响,扩大产品线和产品种类、缩短产品上市时间、降低成本、减少供应链风险,同时又要在整个商业经营过程中达到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当企业面对这些压力和挑战时,第三方认证机构成为不可或缺的有力支持和可靠伙伴,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难题。随着我国内地企业认证需求的增长,将影响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发展的战略部署,未来会出现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逐步辐射到全国的局面。因此巨大的发展潜力也使国际认证机构加快拓展我国市场的进程,如何提升品牌形象、调整业务方向及整合业务将是这些国际认证公司需要解决的问题。国际认证机构的悠久历史、良好声誉、全球客户资源都有助于他们提高市场地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是在我国认证行业激励竞争中取胜的关键。认证公司如果能提供一个更广阔的认证范围、能提供多种检测,那么客户也就不需要为一件产品而去通过好几个认证公司的认证,推行全程一站式服务业务将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我国业务的发展方向。另外,国际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我国本土认证机构合作,建立合资公司和合作经营,凭借国际认证机构的人才优势和国际经验,与我国的政府机构合作进行新标准体系的研究。这些标准体系不但要符合国际标准而且更需要切合中国具体情况。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新的标准体系被创立出来,而且任何一个认证都不是终身制的,需要定期进行重新评估认证。因此产生如此广大的市场,潜力无限,中外机构试图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以挖掘市场。合资公司将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同时为国际卖主进入中国市场建立联系。
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树立强势的名牌战略和本地化策略将使这些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在中国的发展更具有竞争力,并且把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思想、理念和方法通过严谨的检测认证服务,传递给更多的中国企业,为中国企业扩大出口和提高竞争力作出贡献。
我国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起步晚,但起点高,其发展的过程可划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试点和起步阶段(1981—1991年)。1978年9月我国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通过对国际认证认可制度的研究,认识到认证是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评价、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各国实施标准的有力措施。1981年,我国加入国际电子元器件认证组织并成立了中国第一个产品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开始认证试点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在更广泛的领域推行认证制度,相继建立了对家用电器、电子娱乐设备、医疗器械、汽车、食品、消防产品等众多产品的认证制度,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监督、环保、公安、信息产业和宏观政策调控等众多政府管理部门。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我国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参考1987版ISO 9000系列标准,于1988年制定发布了GB/T 103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并授权中国质量协会等机构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贯标试点。总体看来,在这一时期,中国逐步形成依托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系统以CCEE为标志和依托原国家商检局系统以CCIB为标志的两套产品认证系统。
第二阶段,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全面推行阶段(1991—2001年)。1991年5月国务院第83号令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质量认证工作由试点进入了全面推行的新阶段。这一阶段,除全面建立和实施针对国内市场进行CCEE认证和针对进出口进行CCIB认证、全面推广强制性产品认证外,在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也取得了重要进展。1992年10月,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按照等同采用的原则发布了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贯彻。1996年,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发布后,我国将其等同转化为国标GB/T 24001-1996。1997年,成立了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负责统一指导和管理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宣传、实施和推广工作,实施了5个环境管理体系标准。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参照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于1999年10月发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并在安全生产领域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随着认证活动的广泛开展,我国的认可制度在这一时期也逐步建立并得到快速发展。
1992年,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联合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等9个部门成立了“出口商品生产企业(ISO 9000)工作委员会”,负责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1997年更名为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同时负责认证机构的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工作。
1994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了中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CRBA)、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开始对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检验实验室和认证人员进行注册。
1997年7月原国家环保局成立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和审核员注册工作。2000年,CNACR和CRBA也开始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评审和审核员注册工作。
1999年,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委员会,对认证机构和审核员进行认可和评审、注册。2000年1月,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出口企业开展OHSAS 18001认证,并认可了一批认证机构。
在我国认证认可工作起步和发展的同时,认证认可的法制化工作也得到了加强。我国于1988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9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1992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3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上述法律法规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迅猛拓展的势头。
需要指出的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是密不可分的。50年来,我国标准化工作开始从农业、工业领域向产品安全和卫生、环境保护、服务业、企业管理和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领域扩展。2001年,我国已制定国家标准19744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279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16952项。在已制定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8621项,采标率为43.7%,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16745项,有6300项被转化为我国国家标准,转化率为38%。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成果,为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我国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形成阶段(2001年至今)。以国家认监委成立为标志,中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进入了统一管理和监管的新阶段。在此阶段,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认可制度,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强了认证认可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成立了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等。同时,我国认证认可的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认证认可活动领域向纵深发展、认证认可活动的吸收,消化和创新机制增强,认证认可的功能在许多重要领域彰显。
2001年4月,为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并建立了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01年7月,国家整合了分散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组织,成立了统一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国家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人员和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2006年3月,为适应国际认可组织的要求和变化[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已将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认可要求进行整合,并形成了一个统一的认可机构国际准则(ISO/IEC 17011)],国家合并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机构委员会(CNAS),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02年5月,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TBT协议》确定的5项合理目标,国家正式实施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制度的核心是“四个统一”,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以此取代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长城认证制度,实现了在产品认证领域的国民待遇原则和一致性原则。
2003年1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认证认可条例》,该条例总结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实践经验,充分借鉴了国际认证认可制度的有益之处,建立了既适应国际通行规则,又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认证认可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法律规范。
2005年9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成立,认证人员的注册和培训机构的管理职能纳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标志着以政府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互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认证认可工作体制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